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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台山政府网 | 生成日期: | 2021-02-08 11:04:56 |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班子领导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确保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结合镇党政班子领导成员分工的实际,制定我镇党政班子领导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江门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确保“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责任
刘宏杰(党委书记)
一是深入贯彻省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以及“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案件。
二是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总体部署,年内召开研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班子部署会议不少于2次。
三是组织并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四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管理,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带头对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面对面明确要求、传导压力。
五是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六是定期听取镇纪委的工作汇报,召开专题会议指导和督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
梁志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中央、省、市的有关规定协助镇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分管业务工作领域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二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镇政府全体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三是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勤政廉政,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是定期听取镇纪委及镇属有关单位、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和部署镇政府和所属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黄君奕(人大主席)
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分管业务工作领域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二是认真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人大办公室和中兴村委会的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三是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是定期听取人大代表及有关单位、部门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党委报告有关情况,研究和部署所属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赵荣逸(党委副书记)
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分管业务工作领域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二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工会、老干、党建工作办公室和团村村委会的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三是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许球英(党委副书记)
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分管业务工作领域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二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综合治理办公室和广海城居委会的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三是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陈行芳(党委委员、副镇长)
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分管业务工作领域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二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所、财政结算中心、大沙工业区管委会办公室和环城居委会的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三是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陈兰欢(人大副主席)
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分管业务工作领域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二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人大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妇联、公共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和奇石村委会的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三是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是定期听取人大代表及有关单位、部门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党委报告有关情况,研究和部署所属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赵沃权(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分管业务工作领域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二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和鲲鹏村委会的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三是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李卓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一是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积极协助镇党委书记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计划措施,定期报告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在分管业务工作领域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二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镇纪委和双龙村委会的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三是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梁国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分管业务工作领域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二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规划建设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武装、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城北村委会的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三是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李清红(党委委员)
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分管业务工作领域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二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党政综合办公室和靖安村委会的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三是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陈健龙(副镇长)
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分管业务工作领域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二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共青团和中兴村委会的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三是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张晶新(挂职党委委员)
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分管业务工作领域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二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扶贫办和城北村委会的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三是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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