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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原有的河长名录中部分联系电话有所变化。为进一步完善河长制体系,落实河长责任,现将调整后的镇、村(居)级河长、河道警长名单予以公布,2020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监督,共同推进我镇河流水库的保护与管理工作。
赤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