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和《江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等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金融局、江门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23家可以开展江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银行,现予以公示。
江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银行名单
上述监管银行及其授权作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承办行的分(支)行机构(需设立在江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并报我局备案),可以在江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服务期限为: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