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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10月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使国有企业成为“一个依靠力量和五个重要力量”,即: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依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中办、国办日前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毫无疑问,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是新形势下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古人讲,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邓小平同志曾多次强调,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必须依靠行之有效的制度并确保切实得到有效执行。中办、国办印发《若干意见》,确立了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既管方向和大局,也管具体政策和贯彻执行,既管党的各级组织,也管企业领导人员。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发挥包括审计监督在内的其他治理主体的作用。各个治理主体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运转有序、有效制衡,才能形成良好的国有企业治理机制。
审计监督是国家治理体系中健康运行的一个内生“免疫系统”,依法通过跟踪监督公共资金和公共权力的运行和政策措施落实,能够防止权力滥用和治理失效,促进政策措施的落实。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是宪法、审计法等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强治理、反腐败、防风险的重要监督力量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和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监督等,都作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为目标,不断强化对国有企业资金、权力和责任的审计,促进政令畅通,取得了显著成效。
新形势下,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国有企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党执政兴国中承担了越来越重要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与此同时,一些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不高,少数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等,迫切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确保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一个依靠力量和五个重要力量”。为此,中办、国办印发了《若干意见》,确立了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制度,明确提出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加大境外国有资产审计力度,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推动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问责到位,促进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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