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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饲养鹦鹉的爱好者要注意了,在购买鹦鹉时,一定要熟知什么样的鹦鹉是不能购买和饲养,也不能私自捕抓鹦鹉,切莫因一时好奇触犯法律。近日,潮安警方查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3宗,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查扣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鸟类数只。
今年3月,郑某在得知近期有市民到野外放生保护动物鹦鹉,便独自一人到沙溪镇沙二村农场附近一山地上用带杆网兜抓了三只“和尚鹦鹉”,随后饲养在自己住家的三楼小阁楼里日常观赏。但由于工作繁忙,十几天未喂养导致三只鹦鹉饿死。潮安警方根据线索将郑某抓获,在郑某的指引下,民警在其住处查获疑似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尚鹦鹉”死体3只。郑某现场未能出示该3只鹦鹉的合法来源证明。
3月13日,陈某通过微信收购“凤梨小太阳鹦鹉”1只,并将该只鹦鹉饲养在沙溪镇前陇二村一建筑队工场内。潮安警方根据线索抓获陈某,并在该工场内门卫处查获疑似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凤梨小太阳鹦鹉”1只,陈某现场未能出示该只鹦鹉的合法来源证明。
无独有偶,3月31日,林某在凤凰镇一朋友家,添加一微信号昵称为“鹦鹉养殖基地”的人,后通过微信向“鹦鹉养殖基地”购买一只鹦鹉,价值八百元。后该鹦鹉通过快递的形式寄到其朋友家中,并在朋友家中饲养数日,之后林某将鹦鹉带至其位于汕头市金平区家中阳台饲养至今。潮安警方根据线索,在汕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的协作下对林某住处现场进行检查,在林某家中阳台一角发现疑似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绿“和尚鹦鹉”一只。
目前,郑某、陈某、林某3名犯罪嫌疑人均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我国大多数鹦鹉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目前确认可私人饲养的鹦鹉只有桃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鸡尾鹦鹉。广大市民切勿因一时新奇,购买或出售属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进而触犯法律。
(来源:广东省林业局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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