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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型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案件名称 |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案 | ||||
决定书名称 | 决定书文号 | ||||
违法依据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十三条 |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 ||||
处罚依据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第205项一般情节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1(万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执法主体名称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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