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台环改〔2017〕8号
江门粤海饲料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5日,根据群众投诉,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你公司的原料仓库在原料进出过程中由于仓库的铁门需要打开时会有小量的恶臭气体因未能收集而呈无组织状态向外排放,在气候环境较差无法扩散的情况下,会闻到臭味。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八款的规定,我局责令你公司立即要立即加强收集,减少无组织气体的排放。以上整改措施须在2017年4月1日前完成。
如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14日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